第十版新冠诊疗方案发布!
华语社:中新网北京1月6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6日消息,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工作,切实提高规范化、同质化诊疗水平,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,根据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及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相关要求,结合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特点和感染者疾病特征,组织对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(试行第九版)》进行了修订,形成了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(试行第十版)》。
国家卫健委发布的“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(试行第十版)》解读”显示,重点修订内容共有八个部分。
一、 对疾病名称进行了调整,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”更名为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”。
二、 不再判定“疑似病例”。
三、 增加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阳性作为诊断标准。
四、 进一步优化“临床分型”,在临床分型取消普通型,分为“轻型、中型、重型、危重型”。
五、 不再要求病例“集中隔离收治”。
六、 进一步完善了治疗方法。
一是将我国已经批准上市的抗新冠病毒治疗药物纳入新版诊疗方案。二是进一步完善了重型、危重型病例诊断标准和预警指标。三是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感染与基础疾病共治理念。四是进一步优化了儿童病例临床表现和救治相关内容。五是进一步完善了中医治疗相关内容。
七、 调整“出院标准”。当患者病情明显好转,生命体征平稳,体温正常超过24小时,肺部影像学显示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改善,可以转为口服药物治疗,没有需要进一步处理的并发症等情况时,可考虑出院。
八、 调整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。
一是进一步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,做好患者分流。二是加强诊室、病房、办公室和值班室等区域清洁消毒和通风。三是根据暴露风险落实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。四是规范处理医疗废物,落实患者转出或离院后的终末消毒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