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国主义宣传中心以无资金

低价五十万出售本站和多个著名网站(首页底部)
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新闻 > 民心资讯

官方严禁为增罚款随意设监控

字体:
发布时间:2024-02-29 07:51:43
来源:中新社

        华语社:中新网北京2月28日电 (谢雁冰)中国国务院日前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首次对行政法规、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全面系统规范。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何勇2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,《意见》对于如何规范非现场执法,特别是规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和使用作出了专门的制度安排,严禁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监控设备。

 
  对于如何规范非现场执法,何勇表示,《意见》清理和规范“存量”,监督和报告“增量”。《意见》指出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、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要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、规范工作,及时停止使用不合法、不合规、不必要的监控设备,清理结果分别报本级人民政府、上级人民政府;每年年底前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、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要分别向本级人民政府、上级人民政府报告监控设备新增情况,司法行政部门加强执法监督。
 
  何勇表示,《意见》严把三道“关”,即法制审核“关”、技术审核“关”和执法监督“关”。《意见》指出,利用监控设备收集、固定违法事实的,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,根据监管需要确定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、间距和数量等,设置地点要有明显可见的标识,投入使用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,严禁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。
 
  《意见》还称,要确保计量准确,未经依法检定、逾期未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,不得使用。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,对违法事实采集量、罚款数额畸高的监控设备开展重点监督,违法违规设置或者滥用监控设备的立即停用,限期核查评估整改。(完)
>更多相关文章
关于本站 - 广告服务 - 免责申明 - 招聘信息 - 联系我们
《热爱我们的祖国,让中华民族更加繁荣昌盛 。》---(中国北京华语社爱国主义宣传中心原中华人民爱国主义宣传中心 。)
人民商场网、人民商城网出售、中华军事网(关帝网)出售、北京民心网、中华新闻网出售、国民新闻网(国民官网)出售
爱国宣传中心资金紧缺,欢迎各界人士捐助。北京华语社收款地址:中国工商银行(621226 1717005970049)杨志强收
本网站发布宣传文稿,(网站首页)每篇文章宣传费三百元,欢迎各企事业单位联系发文 邮箱:903238507@qq.com
华语新闻网:《中华新闻网》--官网。版权所属单位:北京市华语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110105MA005MBT1R.
Copyright@2012-2032 华语官网(华语新闻网)联系电话: 17611656736、17071410443 All Rights Reserved
北京华语社: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25号 邮箱: zhonghuaxinwen@163.com 微信:zhonghuaxinwenwang
北京市华语社办公新址: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顾八路1区1号,原办公电话:010-56184148因迁址无法使用
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-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-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-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
北京华语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北京华语社爱国主义宣传中心(原中华人民爱国主义宣传中心)共同主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