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防总对4号台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
华语社:中新网7月15日电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,经研判,根据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》有关规定,国家防总决定于7月15日13时对广东、广西、海南三省区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,并派出工作组赴广东,协助指导地方开展防台风工作。
南海热带低压已于7月15日上午加强为今年第4号台风,12时其中心位于我国东沙岛南偏东方向约325公里的南海东部海面上,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(18米每秒)。中央气象台于15日10时发布台风蓝色预警。据气象部门预测,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10~15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,强度逐渐增强,并于17日夜间到18日早晨在海南岛东部到广东西部一带沿海登陆(台风级或强台风级)。
按照国家防总副总指挥、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祥喜安排部署,应急管理部副部长、水利部副部长王道席15日上午组织气象、水利部门会商研判4号台风发展趋势,安排部署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。经研判,根据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》有关规定,国家防总决定于7月15日13时对广东、广西、海南三省区启动防汛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,并派出工作组赴广东,协助指导地方开展防台风工作。
国家防总要求压紧压实防汛防台风责任,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变化,强化会商研判和值班值守,及时发布预警并适时启动应急响应,全面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措施。按照“船回港、人上岸”要求,组织做好台风影响区域船舶进港避风和海上作业人员、近岸渔排养殖人员上岸避险,突出抓好异地渔船紧急避风管理。抓紧开展隐患排查整改,加固或拆除户外广告牌、行道树等易坠落或易倒伏物;提前关闭沿海旅游景区和在建工地,视情停止户外集体活动、停工、停业、停运;做好山洪与地质灾害、中小河流洪水、中小水库出险和城乡内涝等灾害防范应对,提前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,加强水库水电站、堤防、铁路、公路等基础设施巡查防守,预置抢险救援力量,确保安全。